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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婴儿纸尿裤"大王GOO.N"品牌仿冒品生产及销售商的民事诉讼--二审胜诉判决确定
2025-11-04大王集团(总部:东京都千代田区,以下简称"本公司")宣布,针对仿冒本公司中国子公司大王(南通)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的婴儿纸尿裤"大王GOO.N"系列产品的中国4家生产及销售商,所提起的商标权侵权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民事诉讼一案,已于2025年9月18日获得二审胜诉判决,该判决现已确定。此前,一审判决同样为我方胜诉。
■诉讼经过
本公司在中国通过子公司大王(南通)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开展婴儿纸尿裤"大王GOO.N"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案诉讼对象的"大王GOO.N 光羽鎏金"系列自2020年开始销售,获得了众多消费者的支持。
2023年2月,福建省百某卫生用品有限会社制造并销售了仿冒本公司多个注册商标的商品(品牌名:G2000),导致了消费者混淆。鉴于此,本公司对包括该公司在内的4家生产销售商(以下简称"被告")提起了基于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诉讼。
2024年4月18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命令被告停止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报纸《中国市场监管报》上刊登道歉声明、并支付赔偿金155万元人民币(约合3300万日元)。对此,其中2家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9月18日,二审法院未采纳被告的主张,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确定后,被告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判决所要求的履行事项,目前本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此案,本公司及子公司所运营品牌的商标权与价值再次在司法层面得到认可,这彰显了本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今后,为维护消费者的信赖及确保公平的市场环境,我们将继续采取坚决的应对措施。
| 本公司产品示例 | 被控侵权产品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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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集团在"给全世界上的每一个人编织美好的未来"这一经营理念下,包括大王家族所有品牌在内的本公司品牌,不仅视作商品名称,更将其定位为支撑企业持续成长的重要经营资源,并致力于提升作为竞争优势源泉的品牌价值活动。为了向以客户为首的所有利益相关方持续提供安心、安全的商品,我们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对损害品牌价值的行为采取坚决态度。